1. 领域特征、结构和资源
    1. 概要
    2. 历史和总览
    3. 人力资源
    4. 养殖系统分布和特征
    5. 养殖种类
    6. 养殖方式/系统
  2. 领域表现
    1. 产量
    2. 市场和贸易
    3. 对经济的贡献
  3. 促进和管理
    1. 机制框架
    2. 管理规定
    3. 应用研究、教育和培训
  1. 趋势、问题和发展
    1. 参考文献
      1. 书目
      2. 相关来源
    领域特征、结构和资源
    概要
    荷兰水产养殖领域可分为两个分领域:贝类养殖和鱼类养殖。贝类养殖历史更长,在经济上更为重要。有50家公司养殖贻贝和32家公司养殖牡蛎(食用牡蛎和长巨牡蛎),大多采用底层养殖,贻贝年产量从5万到6万 吨,长巨牡蛎为3 000吨和食用牡蛎250吨。贝类养殖依靠自然牡蛎卵以及从自然种群收集贻贝苗。贻贝苗收集发生在有巨大自然价值的区域,采用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管理。收集苗的量年度变化很大。贻贝生产依靠进口苗作为补充。贝类养殖在荷兰西南河口水域以及北方瓦登浅海进行。约275人从贝类养殖活动中受益(不包括加工和贸易雇佣人员)。

    为消费目的的鱼类养殖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约90家公司在加热的循环养殖系统(RAS)养殖供消费的鱼,还有约5家养殖场在室外养殖虹鳟。最主要的种类是欧鳗(44家养殖场,年生产4 800吨)、非洲鲶鱼(33家养殖场,年产4 000吨)和尼罗罗非鱼(5家养殖,生产600吨)。此外,大菱鲆、欧洲鳎、尖吻鲈、暗斑梭鲈和南美白对虾由不多的先驱养殖场在室内加热系统养殖。约155人在鱼类养殖场工作。

    水产养殖在荷兰经济中只占很小比例,但预计该领域将从提高消费鱼类和贝类的意识中获益。
    历史和总览
    荷兰的水产养殖可能要追溯到中世纪,当时修道院在池塘中养殖鲤鱼。海水养殖开始于1870年前后。由于荷兰西南三角州区域开放捕捞贻贝和食用牡蛎的渔民有大量冲突,管理系统改变为捕捞贻贝和牡蛎的渔民可以租赁一块海域专门进行捕捞(吉克尔·R·万,1991年)。专门地块系统推动了底层养殖贻贝和食用牡蛎的开始,原因是只有租赁者可以从单独的地块增加的捕捞中获益。1952年,在荷兰北部瓦登浅海租赁的地块开始养殖贻贝,发展成为养殖贻贝的第二个区域。

    大约在1900年,政府开始运行小型的鲑鱼孵化场,在河流和湖泊增殖。在1930年前后,这些小型的孵化场(约5个,包括水道和小型流水池塘)转为私人所有,养殖虹鳟。在上世纪40年代,政府开始在内陆水域投放玻璃鳗和白斑狗鱼鱼苗,以支持内陆渔民。1952年,这一任务由半官方的组织“内陆渔业改进”(OVB)承担。除玻璃鳗和白斑狗鱼鱼苗外,50年代后期,OVB还开始在内陆水域投放鲤鱼。若干年后,还繁殖和投放其他种类,以支持数量不断增加的钓鱼者。70年代,鱼类放养计划的主要目标群体从专业内陆渔民逐渐转移到钓鱼者俱乐部和游钓渔民(夸克·J.,2003年)。OVB于2006年解散。但向内陆水域的投放工作继续,尽管规模无法与上世纪70-90年代相比。1975年,瓦赫宁根农学院(1986年改名为瓦赫宁根大学)开始进行鱼类养殖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教育。研究的最初重点是非洲鲶鱼的繁殖和养殖,以及在循环系统中养鱼。1985年前后,在这些领域获得的知识和技能使瓦赫宁根大学以及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开始在循环养殖系统(RAS)养殖非洲鲶鱼和欧鳗。荷兰在循环系统成功养殖这些物种,部分要归因于有着愿意在这些复杂系统尝试商业养殖的受过高度培训的大学毕业生。在最初增长后,鲶鱼和鳗鱼养殖场数量波动,但产量逐渐和稳定增加。自90年代起,在RAS养殖的其他鱼类数量逐渐增加。
    人力资源
    多数水产养殖场是家庭所有的小型公司,所有者和其家庭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的实际工作。只有大型养殖场和5个或6个贝类加工公司(也从事贝类养殖)长期雇佣人员。家庭所有的小型养殖场在需要帮手时(例如捕捞或分级),季节性或临时雇佣人员。没有关于水产养殖中季节性或临时雇佣人员的良好统计。预计养殖贝类的大约82家养殖场或公司雇佣了269人。在贝类生产公司的多数雇员在工作期间进行学习,并作为其职业。多数鱼类养殖者在农业职业学校或参加特别的短期课程(职业学校水平)学习水产养殖。生物学、鱼类养殖或畜牧的大学毕业生在鳗鱼和鲶鱼养殖场不多,但很重要。鱼类养殖场主和工作人员中女性不多。在贝类分领域甚至有妇女在工作(水产养殖教育在“应用研究、教育和培训”中有更详细论述)。
    养殖系统分布和特征
    贝类。所有的牡蛎养殖场采用底层养殖,位于东斯凯尔特(1 550公顷地块)和赫雷弗灵根盐湖(500公顷地块)。这两个水体位于译兰省(荷兰西南)。在东斯凯尔特,还有2000公顷贻贝地块。贻贝养殖者在荷兰北部瓦登浅海还拥有3 500公顷的地块。约7家贻贝公司采用绳养方式(米尔·M·B·万,2006年)。贻贝和牡蛎不投喂,以水域中自然生产的浮游生物为食。贻贝养殖者定期将贻贝搬到船上,清除过多的海星(贻贝最重要的天敌),然后将贻贝放回地块。

    鱼类。鱼类养殖场分布在全国各省,稍集中在南部省份。欧洲鳎和大菱鲆养殖场靠近沿海的西南和西部(海水来源)。大多数养殖场采用室内玻璃钢、塑料或混凝土池加热的水养殖。有5家小型虹鳟鱼养殖场在室外混凝土或土池养殖。大多数养殖场在靠近场边的池塘经营钓鱼生意,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有4家养殖场在室内和室外池塘养殖冷水观赏鱼类(金鱼、圆腹雅罗鱼、鲟鱼)。所有鱼类均投喂全价高质量商业颗粒饲料。
    养殖种类
    贝类。贻贝(Mytilus edulis)是经济上最重要的水产养殖种类。2005–2006年总产量为58 000吨,2005年塘边总产值5 550万欧元(雷,2006年)。贻贝是本地物种。在引入浅海区单独租赁区块系统后,渔民逐渐开发了底层养殖贻贝技术。幼贻贝来自在浅海自然贻贝床的捕捞,运输到养殖地块。总产量中包括从爱尔兰进口的幼体和成体贻贝。食用牡蛎(Ostrea edulis)是本地物种,是1962-63年严冬之前养殖的唯一牡蛎种类,严冬导致该种群的数量严重下降。2005年总产量为76吨,塘边产值382 000欧元。长巨牡蛎(Crassostrea gigas)是外来物种,1964年引进进行养殖。与生物学家预测相反的是,该种类在欧洲浅海水域成功繁殖,目前范围从西南海岸扩大到荷兰北部瓦登浅海。2005年,长巨牡蛎总产量为3 347吨,塘边产值330万欧元。多数牡蛎养殖公司养殖食用牡蛎和长巨牡蛎。

    鱼类和甲壳类。欧鳗(Anguilla anguilla)是经济上第二重要的种类,有44个场养殖。2005年总产量为4 800吨,塘边总产值3 840万欧元(雷,2006年)。欧鳗是当地种类,还不能在孵化场繁殖。目前养鳗实际上是养殖野外捕捞的幼体(玻璃鳗)。由于进入荷兰河流的玻璃鳗数量急剧下降,在80年代早期,荷兰水域禁止捕捞玻璃鳗,鳗鱼养殖者依赖在法国和英国河口捕捞的玻璃鳗。非洲鲶鱼是1975年从中非进口的外来物种。过去20年,通过选择改进了种类,适应在非常集约化的系统养殖。从养殖场逃逸的非洲鲶鱼在荷兰的冬天不能成活。2004年总产量为4 000吨,塘边总产值480万欧元(雷,2006年)。尼罗罗非鱼(Oreochromis niloticus)是来自非洲的外来物种,目前在荷兰的5个室内RAS养殖场养殖。2006年总产量为600吨,塘边总产值240万欧元(NeVeVi,2006年)。尖吻鲈(Lates calcarifer)是外来物种,目前在一个新的养殖场养殖。鱼种从澳大利亚孵化场进口。目前正开始生产,还没有生产数据。暗斑梭鲈是原产中欧的鱼类,一个世纪前进入到荷兰内陆水域,目前被认为是当地种类。上世纪60-90年代,暗斑梭鲈在养殖鲤鱼的池塘繁殖,鱼种投放到内陆水域。5年前开始了为消费目的在室内RAS系统养殖暗斑梭鲈的示范项目。鱼种由一家荷兰养殖场生产,亲本来自荷兰和中欧的养殖场。大鳞鲆(Psetta maxima )和欧洲鳎是本地物种,在海水养殖场室内水循环系统养殖。多数养殖场是新场,刚开始生产。大鳞鲆鱼种从法国进口。2006年总产量为100吨,产值70万欧元。欧洲鳎的生产正在启步,目前由荷兰一家养殖场养殖。有不多的虹鳟(Oncorhynchus mykiss)产量。荷兰正在发展南美白对虾(Penaeus vannamei)的生产。
    养殖方式/系统
    贝类。所有牡蛎养殖场和多数贻贝养殖场采用底层养殖。贻贝养殖场依靠大部分来自沿海浅海(特别是荷兰北部的瓦登海)的贻贝苗。每年捕捞苗的数量由年度配额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取决于自然卵以及捕捞区调查期间发现的苗的数量。瓦登浅海大面积长期禁止捕捞贻贝苗,以作为鸟类安静的摄食区,并恢复自然贻贝资源。收集后,用特殊建造的贻贝船将2–3厘米长的苗均匀地撒播在预先准备(清理)好的养殖区块上。一个区块面积从1到5公顷不等。养殖到上市规格(6–8厘米)的贻贝需要1到2年。养殖期间,在其他区块生长条件更好时,将贻贝转移。贻贝的生长取决于水域中天然浮游生物的量。1千克贻贝苗可长到1.5到2千克的上市规格的贻贝。养殖者通过减少天敌(海星、蟹)提高成活率。在收集贻贝以及在日沙特(荷兰西南译兰省)贻贝特别拍卖销售之前,将其转移到东斯凯尔特特别地块。进行几天的净化(吐沙以及其他杂物)。在5万到6万吨年总产量中,约700吨的贻贝由6家公司进行绳养(米尔·M·B·万,2006年)。绳养贻贝是将苗放进袋中,离开海底吊在绳上。几周内苗附着在绳上。为减少对野生贻贝苗的依赖(在配额机制下收集,经常受到环境团体的抗议),贻贝养殖者最近开始实验,将特殊漂浮装置放在沿海水域,在幼贻贝从浮游生活期到附着/固着期时收集。2007年,开始在陆基孵化场进行繁殖贻贝和鸟蛤的示范项目。鸟蛤是当地贝类,到目前还只是捕捞出现在荷兰沿海水域的野生种群。

    牡蛎养殖。牡蛎养殖者分布在荷兰西南部(译兰省)。依赖在牡蛎养殖区块自然附着的卵。清理区块,撒贻贝壳(是牡蛎卵附着的合适底层)。由于其他水域出现波拿米虫寄生,只在赫雷弗灵根盐湖养殖食用牡蛎。需要4-5年将食用牡蛎养殖到上市规格(70-100克)。长巨牡蛎对波拿米虫寄生有抵抗力。在荷兰西南沿海其他水域也有养殖。将长巨牡蛎从卵养殖到上市规格需要3年,比食用牡蛎便宜。养殖牡蛎期间,要将其拿到船上2到3次,剔除质量差的牡蛎。由瓦赫宁根海洋资源和生态系统研究所频繁监测养殖区的水质和出现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浮游植物种类的情况。

    鱼类。除虹鳟鱼外,所有在荷兰供消费的淡水鱼类养殖在室内加热的循环系统进行(23–26oC)。在这类设施中,养殖池和过滤系统之间的水持续循环。来自养殖池的水流过过滤系统,清除固体和溶解的废物。然后加氧,并将水抽回养殖池。在循环系统中,养殖密度高,有效利用水和能源,控制并使排放到下水系统的废水最少化。投喂高质量颗粒饲料。在多数情况下,将养鱼场收集的固体废物(淤泥)作为草地或农田的肥料。也在循环系统养殖海水鱼类(大鳞鲆、鳎)。对养殖非洲鲶鱼的许多养殖者来说,来自养鱼的收入是其他农业活动或其他就业收入的补充。虹鳟是外来物种,在室外池塘养殖。鱼种大多来自邻国,在池塘和流水池中养殖。荷兰只生产一小部分鱼种。产量的一部分(共300–400吨/年)用于在鳟鱼养殖池塘垂钓。

    甲壳类。2007年,荷兰第一家养殖南美白对虾的场开始生产。在温室进行养殖,利用附近的发电厂温水冷却加热水和空气。后期幼体进口。预计生产能力30吨/年。

    领域表现
    产量
    根据粮农组织的统计数据,下图显示了 荷 兰 水产养殖的总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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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和贸易
    贝类。所有贻贝由船运到位于日沙特(荷兰西南译兰省)的贻贝专门拍卖场所销售。单价按肉的百分比、平均规格、产品中杂物量以及几个其他质量参数确定。百分之60–70的贻贝出口比利时和法国。其余的在荷兰销售和消费。贻贝以袋中或2到2.5千克真空塑料包装鲜销为主。有一部分煮熟,装入广口瓶销售。牡蛎不通过拍卖,直销零售商、餐馆等,或通过批发商间接销售。一些批发商拥有加工公司的股份。牡蛎是奢侈产品,鲜销。荷兰的多数牡蛎出口到比利时和法国。

    鱼类。养殖者将几乎所有的非洲鲶鱼卖给3或4家加工公司,生产新鲜或熏制鱼片以及数量不多的有附加值的产品(半成品)。荷兰消费者不太了解鲶鱼,百分之60–70的鱼片出口到德国、比利时和法国。

    熏鳗是很受欢迎的荷兰传统食品,养殖场养殖的几乎所有鳗鱼在荷兰市场以熏制整鱼或熏鱼片销售(露天市场、专门鱼店和超市)。产品的少部分(特别是小于500克的鱼)鲜销到德国和比利时市场。目前,荷兰养殖场鳗鱼养殖总产量是在荷兰水域捕捞鳗鱼总产量的5倍。

    将罗非鱼加工成鱼片在荷兰和法国市场销售。暗斑梭鲈、尖吻鲈、大鳞鲆和鳎卖给批发商、餐馆和零售商,多数在荷兰和比利时市场销售。
    对经济的贡献
    水产养殖在荷兰整体经济中只发挥很小的作用。但贝类养殖、加工和贸易对就业和经济活动有重要贡献,特别是在荷兰西南部(译兰省)。水产养殖被认为对一些养殖者和一些渔民具有可行的前景或是产生收入的辅助活动。由于捕捞配额下降,产量受到限制以及运行成本提高(高燃油价格),渔民正面临困难。与捕捞渔业或进口的养殖产品(特别是大西洋鲑、圆腹鱼芒、罗非鱼和鳟鱼)相比,荷兰水产养殖产品在荷兰居民的食物中占的比例依然很小,也有将多数贻贝和鲶鱼产品出口的原因。在市场上,荷兰鱼类养殖者的产品与进口产品相比相对要贵,原因是荷兰生产者投资的高成本(建设,循环系统)和高运行成本(即高成本的劳力、土地、饲料、供热以及与遵守严格环境规定有关的投资)。
    促进和管理
    机制框架
    水产养殖由农业、自然和食品安全部渔业总局负责。以欧洲联盟的政策和规定为基础,该总局颁布条例,确定广泛的政策准则,用补贴鼓励创新。该总局成立的委员会,确定生产中的瓶颈,提出和推广创新性的解决办法和意见。在鱼类养殖方面,3个主要的问题是(i)开发新种类养殖;(ii)动物福利以及(iii)规范养殖中使用药物。在贝类领域,需要创新使该领域减少(或完全独立)对野生贻贝幼体的收集,这是最重要的中期问题。荷兰水产养殖领域总体组织良好。贻贝养殖者和牡蛎养殖者拥有自己的生产者组织。一些鱼类养殖者加入了荷兰鱼类养殖者协会(NeVeVi)。贝类生产者组织和NeVeVi派代表参加渔业领域与中央政府沟通的主要代表机构的鱼产品理事会。该理事会鼓励和支持渔业领域在中央政府和欧洲委员会确定的限制和标准范围内制定自己的规则和规定。NeVeVi起草了鱼类养殖者行为守则,由成员订阅。该守则涉及希望使用化学品和药物的最低限量,在转移鱼类、预防鱼病、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推行负责任行为。
    管理规定
    渔业法案》(1963年修订)包含了规范海洋和内陆渔业的基本框架。尽管该法案不专门规范水产养殖,但其允许部长为预防和根除鱼病,规范鱼类养殖或加工以及交易。依据按法案颁布的 ,包含水产养殖的动物和产品养殖、加工以及交易的详细要求。与该领域相关的还有《动物健康和福利法案》(1992年)。依据该法案颁布的《为生产目的饲养动物法令》(1998年)列出了在荷兰为生产目的可能进行养殖的鱼类和贝类。由于是粗养贝类,即不加饲料、化学品或兽药,目前在荷兰规范这些问题不被认为是优先的领域。颁布的条例主要关注在渔业和自然养护之间分配资源以及贝类质量控制。
    渔业领域,包括水产养殖的发展和管理的总体责任由农业、自然和食品质量部(农业部)承担。在该部中,渔业总局负责政策问题以及将欧盟的规定转化为国家法律。最近创立的食品和消费者产品安全局是隶属农业部的独立机构,除其他外,负责水产养殖产品、动物健康和福利的检查和监督。有许多机构进行研究,包括隶属农业部的荷兰渔业调查所。渔业总局与产业联合,给予渔业调查所管理和研究工作任务。2003年,该部建立了水产养殖创新平台。不同的方面,例如政府、科研机构和产业自身可为这个平台做贡献,讨论新的行动和改进措施,保证该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荷兰捕捞业组织良好,以联合管理系统为基础。渔民、鱼类和贝类养殖者、鱼类加工者、批发商和零售商均有自己的利益组织,并联合在鱼产品理事会下。该理事会为法定组织,负责促进和管理渔业领域的利益,包括水产养殖。该理事会由执行委员会领导。该机构的成员不通过选举,而是由渔业领域的产业协会和职业工会提名。理事会主席由王室任命。理事会与不同的委员会协调工作。该理事会收集信息、通告公众、向政府提出建议并可通过对整个领域有约束力的范围广泛的法令。由于该理事会对依据公法成立的行政管理机构有巨大影响,其不仅受到该部的监督,还受到荷兰社会和经济委员会的监督。2001年,理事会发布了《水产养殖政策通告》,包含在发展荷兰水产养殖领域方面的理事会观点。
    有关荷兰水产养殖法律的更多信息,请点击以下链接:
    国家水产养殖法律回顾-荷兰
    应用研究、教育和培训
    根据政策的优先领域,中央政府资助研究项目。此外,鱼类和贝类生产者组织和私人公司也委托进行研究。例如,关于收集卵的装置和贝类孵化场。鱼饲料生产公司,包括私人养殖者测试新的产品。主要研究机构是IMARES(海洋资源和生态系统研究所)以及瓦赫宁根大学水产养殖和渔业系。后者提供水产养殖科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可持续性是影响大学研究议题的主要问题。一所农业职业学校教授水产养殖(乌得勒支省侯顿威兰特学院)。在农学院一级,水产养殖在译兰高等学校和德罗顿·克里斯蒂那农学院是“水生生态技术”课程的一个科目(威德根姆等,2007年)。此外,职业学校也向学生提供鱼类养殖课程,侯顿威兰特学院向(未来)鱼类养殖者提供短期课程。职业学校没有专门的贝类养殖课程,但一些渔业职业学校在渔业技术课程期间也简短讨论这一题目。
    趋势、问题和发展
    环境问题。荷兰的大部分沿海海域被认为是有价值的自然区域(大量鸟类的摄食区、海洋哺乳动物捕食区等),也是休闲和旅游者经常光顾的区域。用金属网挖底收集贻贝苗。捕捞的数量基于年度科学种群评估和配额系统。收集苗受到严格控制和规范;瓦登海的大部分(贻贝苗的主要来源)禁止收集苗。此外,收集贻贝苗依然经常被环境组织告到法院。这些组织担心移出一部分苗将影响以一些贝类为食的鸟类的存活,栖息在海底层的生物在苗被收集后要受多年的影响。由于生产每千克鱼需要的淡水有限,在循环系统养殖鱼类是环境友好的。废水在养殖场处理或排到下水系统,在进入开阔水域前进行清洁处理。淤泥经常被用于农田或草地的肥料。

    贝类养殖。缺少苗是过去10年(依然是)贻贝产业的一个主要问题。卵的数量有年度波动。荷兰沿海水域大部分对收集贻贝苗的渔民关闭。为保护吃贻贝的鸟的食物来源,必须将最少量的贻贝幼体留在海里,贻贝养殖者只允许收集留给以贝类为食的鸟之外的部分。每年只能在两个短的时期收集卵。在政府财政支持下,该领域开发了卵收集器,放置在沿海水域。正在调查在外海养殖贝类(靠近废弃的钻井平台和风车)的可行性。已经建设了贻贝和鸟蛤示范孵化场,测试是否能增加从野外收集苗的量。贻贝养殖者从爱尔兰进口贻贝苗,这一行动受到环境团体的抗议,原因是将外来物种(非本地)连同苗一起引进到荷兰水域。对牡蛎养殖者来说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波拿米虫寄生,可完全毁掉整个牡蛎收成。这种寄生虫的出现导致无法在大部分沿海海域进行食用牡蛎的广泛养殖。正在对这种病进行研究。进口的长巨牡蛎对这类寄生虫有抵抗力。但野生的长巨牡蛎分散,大量的卵集中成块,成为畸形牡蛎,是贻贝和牡蛎养殖者的一个问题。

    鱼类。鳗鱼养殖者面临着鱼种(玻璃鳗)数量少的问题(每年随海流进入欧洲沿海和河口)。由于玻璃鳗稀缺和中国购买者的高度需求,玻璃鳗价格达到很高水平,接近1 000欧元/千克。由于分布在欧盟内陆和沿海水域的欧鳗被认为处于威胁中,欧洲委员会已在讨论保护措施。欧洲各国政府颁布的保护鳗鱼种群的措施可能在未来影响鱼类养殖者获得玻璃鳗和价格。正在进行欧鳗的刺激产卵研究,包括在荷兰(莱顿大学)进行的,但短期内不会生产大量的鱼种。荷兰的非洲鲶鱼养殖者面临着对其产品的有限当地需求以及该分领域组织不强的问题。目前,没有在向荷兰消费者推介产品方面做具体努力。荷兰养殖者正在试验养殖在荷兰以前没有养殖的鱼类,例如暗斑梭鲈、尖吻鲈、鳎、南美白对虾和鲟鱼。荷兰的气候经常被认为太冷而不适宜养殖温水种类以及太热而不适宜养殖冷水种类,例如鲑鱼。多数鱼类在室内加热水养殖,因此荷兰鱼类养殖者有着相对高的投资成本(建设,水循环系统,土地高成本)和运行成本(高劳力成本、加热和持续运行泵的能源费用、废水净化开支)。除了和捕捞渔业竞争外,荷兰鱼类养殖者还面临着国内和国际市场上进口的便宜的养殖鱼类产品的竞争。荷兰鱼类养殖者的经济状况和前景将取决于企业家的技能、技术专长、创新方法以及消费者对以环境友好方式在家庭生产、良好控制、可追踪和安全的高质量产品(即无药物和残留)的喜好。2007年,在中央和省政府支持下,在西南部译兰省开始进行欧洲鳎室外池养殖实验。这类养殖可以为传统农产品利润下降区域的一些养殖者提供可能的选择。荷兰消费者对多吃鱼有利健康的认识正在提高。荷兰对水产品的需求正在增加。预计荷兰的鱼类和贝类养殖者也将从这类趋势中获益。
    参考文献
    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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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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